「一生一屋」打炒房 民批太嚴格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2月26日訊】政府打炒房,針對非自用住宅2年內轉手加徵特別稅,現在對於自用住宅的定義也打算要從嚴認定,以全戶全家人為單位,只能擁有一個自用住宅,結果建商聽了跳腳,部分民眾認為,父母想多買房子給小孩也會受到影響,似乎太嚴格。

政府打房祭出重稅,針對「非自用住宅」買不到2年就轉賣要加徵特別稅,不過怎樣才算「自用住宅」呢?用一家4口為例,照目前土地稅法規定,如果選擇「一生一次」來認定,就偏向以「個人」為單位,最高可以登記4戶自用住宅。

但是現在財政部傾向採用比較嚴格的「一生一屋」為認定標準,以「戶」為單位,全家只能擁有一戶自用住宅,其它3戶都得算「非自用」。

政大地政系教授 張金鶚

「政府端出奢侈稅之後,很多人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改成『一生一屋』的話,投資客就不能把房子用子女或者配偶的名義,來買房子(炒作)。」

建商副總經理 蔡宗易

「譬如說我在都市裡面有個小住宅,讓我上下班方便,可是我在郊區有個比較好,讓家庭可以住的住宅,這是他的第二屋,所以你給他第二屋,應該有這權利,你要打擊投機,可是你要注意到投資的需求。」

聽到政府炒房出奇招,建商跳腳,而民眾支持政府打房之餘,也有不同的心聲。

民眾

「不要因為這樣而顧此失彼,(政府要)真正去做到,認定自用住宅是怎樣的一個情形。」

民眾

「有錢就想給他小孩一戶,可以住的比較舒服一點,我是覺得嚴格了一點。」

抑制房價,政府緊盯投資客,但從嚴認定自用住宅的標準,似乎也讓一般民眾的權益跟著縮水。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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