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週二刑滿 家屬焦慮等無人

【新唐人2011年9月13日訊】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被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五年,應當在13號刑滿出獄。他的姐姐提前到郭飛雄在廣東的家中作好準備。不過記者截稿前,郭飛雄還沒回到家中。

維權人士郭飛雄原名楊茂東,曾參與多項農村維權活動。2007年底,當局以「非法經營罪」判他5年刑期。13號下午,本臺記者聯繫上楊茂東的姐姐,她表示應當是當天刑滿出獄。

楊女士:「楊茂東還沒有到,我也著急的。我給梅州監獄打電話,他們說他們9點鐘給送到汽車站的,一個人從梅州過來到天河村站下車。我們等到現在沒找到,應該2點半或者3點鐘絕對到家,到現在(4點)還沒到家。」

過去兩年多來,楊茂東一直拒絕和探視他的家人見面。偶爾給家人寫信,但不提在獄中的情況。楊女士認為,楊茂東可能不願家人見到自己後擔心和傷心。

楊女士:「他肯定怕牽連到我嘛;後面的政治環境等,我根本不明白這些事情。他覺得叫我參與了不好吧。所以不願意見我,見到以後別人都要問。」

2005年7月,番禺區太石村村民要求罷免涉嫌貪污的村委主任,期間郭飛雄曾多次前往觀摩和協助。但地方當局派出防暴警察和武警入村開槍鎮壓﹔村民表示,當時死亡的人數無法統計。2006年8月,北京維權律師高智晟被捕後,郭飛雄曾展開營救活動。之後,當局指他5年前做書商時涉及非法出版﹔他在廣州被刑事拘留。

辯護律師莫少平在當時的辯護詞中說,楊茂東被抓捕後曾被連續審訊13個日夜。曾被高壓電棒電擊其男性生殖器酷刑逼供。莫少平表示,楊茂東出獄後有權繼續上訴。

新唐人記者梁欣、王明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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