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仲介赴陸移植 台衛生署有法未開罰

【新唐人亞太台2012年10月19日訊】國際社會及媒體密切關注中共活摘器官罪行。台灣做境外移植的九成都在器官來源不明的中國大陸進行。對此,衛生署醫事處表示,台灣已明文禁止器官仲介買賣,不准醫師介紹病人到器官來源不明地移植,但多年來,官方始終未開罰。醫師立委蘇清泉說,兩岸器官仲介仍存在,官方目前並未真正把關。目前民眾赴大陸,面臨著自己及中國民眾的生命、健康、人權的高風險,值得各界繼續關注及立法檢討。

國際火力抨擊中共活摘器官罪行,台灣也有多項法律禁止跨國器官仲介買賣。

依據衛生署2006年8月4日之公告,醫師不論有無收取費用,介紹病人至當地法令未禁止器官買賣或仲介、器官來源資訊並未公開透明、國際輿論明確公開抨擊有違反人權或違悖醫學倫理情事之國家或地區接受器官移植者,是違反醫師法第25 條第4 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移付懲戒;其他醫事人員應依「業務上不正當行為」處罰。

至於一般民眾部分,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布、播送或刊登促使人為器官買賣之訊息者,處新臺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醫事處處長 許銘能:「仲介這塊部分,其實不是那麼容易查,因為民眾部份很可能透過旅行社,或透過甚麼方式就到國外去了,民眾這塊部分,除非是他有廣告招攬,特別在網路上有這樣廣告出來,我們看到了,一定是依法做強烈處分,(開罰過一例?),目前我們沒有這樣,照中央來講,我們掌握的資料是沒有」

醫師立委蘇清泉表示,民眾私下境外移植有九成赴大陸,器官仲介買賣仍猖獗。

國民黨立委 蘇清泉:「仲介那是必然的,必然啦,必然有人在做,有這個市場需求,就必定有人在做」

蘇清泉透露,他周遭親友就有人赴陸移植,卻客死他鄉。大陸醫院感控處理令人擔憂,器官來源更是問題,他兩年前曾到天津第一中心醫院,知道那邊有大量不尋常的移植手術。

國民黨立委 蘇清泉:「美國國務院那邊說,有一些異議人士,像新疆的,維吾爾的,法輪功的,是不是被抓,被摘除器官,這個國務院既然有這個報告,我們是不知道的,所以還是要注意」

2006年時,在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一事曝光後,台灣衛署就強調「不鼓勵民眾到大陸移植」,隨著國際抨擊聲浪越來越高,衛署已提修法,將以百萬台幣重罰器官仲介,希望在今年底通過法案。但後續執行是否確實,仍是焦點。

新唐人亞太電視 郭雲開 陳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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