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捷殺人案 鄭捷二審仍判死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10 月 30 日訊】鄭捷殺人案,今天(30日)二審宣判,法官大致維持一審,判決他4個死刑,唯一不同的,就是原本22個殺人未遂罪,共判144年有期徒刑,二審則是少了6年6個月。今天(30日)有2位死者家屬前來聽判,對於法官的判決,他們說,相信司法正義。

死者李翠雲家屬 李瑞昌:

「應該還是有滿多的,有正義感的法官,維持這個原判(死刑),應該是符合社會的期待。」

聽完鄭捷殺人案二審宣判,死者家屬李瑞昌,平靜走出法庭,對於二審維持4個死刑判決,他說相信司法正義,不過原本一心求死的鄭捷,二審開庭時,卻改口表示悔意,聽在死者家屬耳裡,不能接受。

死者李翠雲家屬 李瑞昌:

「監牢裡面 那種表現 那種態度,你們覺得他有那種悔意嗎?而且每次來,我覺得 我個人感覺,應該是他的律師教他的,基本上我感覺都是在演戲,鄭捷他拒絕來聆聽這個判決,我個人覺得是他連這個勇氣都沒有,實在是 真的是很孬啦。」

不同於3月6日一審來聽判,鄭捷這次沒有出現,而一審判決,鄭捷被判4個死刑,另外揹上22條殺人未遂罪,總共144年6個月有期徒刑,二審維持4個死刑,不過撤銷了其中一條殺人未遂,6年6個月的刑度。

家屬希望速審速決,還他們公道,不過因為涉及死刑重罪,高等法院會依職權上訴三審,最後會由最高法院,宣判最後的判決結果。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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