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林明輝提羈押抗告 高院三理由駁回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2 月 19 日訊】台南維冠金龍大樓遇強震倒塌,建商林明輝遭羈押禁見後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今天上午裁定駁回。

台南高分院發言人 沈揚仁:「本院維持第一審裁定,被告林清輝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的主要理由有三,第一個他有偷工減料之嫌,第二個,他借牌建造大樓有規避監督查核之嫌,就上開事項同案被告間的供訴,有明顯的差異,並與相關的證人、證述也有不同。」

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造成115人罹難,維冠建商人林明輝、建築師鄭進貴、張魁寶等3人8日被台南地院裁定羈押禁見,三人中只有林明輝在13日提出抗告,遭台南高分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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