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初審通過 Uber最重可罰2500萬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12 月 07 日訊】歡迎回來。針對Uber始終不願納管、納稅、納保險,立院初審通過公路法修訂案,最高對Uber開罰2500萬元,違法營業車輛可吊扣車牌及駕照四個月到一年或吊銷,駕照被吊銷後,兩年內不得重領,車牌被吊銷一年內不得重領。

交通部長 賀陳旦:「呼籲這個Uber業者,他們早日回到桌上來跟我們來談,大家真正的合作,跟他如何能夠在在地,能夠來納管、納稅跟納保險的具體做法。」

Uber違法載客多時,至今仍不願合法化,對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7日審查「公路法」修正案,擬把罰款由現行的5萬到15萬元提升成10萬到2500萬元。

交通部長 賀陳旦:「對於這樣的一個,實際上是有獲取相當的收益,但是在照顧司機跟照顧我們的消費者上面,都沒有負擔該有的責任,我覺得這樣一種組織性的,我們必須在裁罰上面和個人的司機有所區別,但是他真正的罰則,我們還要再經過相關的討論。」

交通部指出,裁罰將另訂基準,對司機個人與公司將有所區別,對公司最低擬由100萬元罰起,另外檢舉獎金也朝1成規劃,若Uber遭罰100萬元,檢舉民眾則可領取10萬元獎金。

交通部長 賀陳旦:「我認為這個重罰不是目地剛才已經報告過了,最重要是顯現我們對於要導正合法的決心。」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詢時問到,有美國政府相關人士針對Uber對交通部施加壓力一事,對此,賀陳旦坦言,確實有美方商業及政府單位關心此事,不過目前沒有感到壓力,他們只是來關切台灣政府對於計程車和網路業媒合基本的服務,以及政府目前的方向、法規。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黃庭鋒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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