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佔政院 7人無罪 14人妨害公務有罪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4 月 10 日訊】2014年「323占領行政院」案,魏揚、許立等21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台北地院今(10日)下午宣判,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等8人皆無罪,11名妨害公務或毀損公務者有罪,被判3至5月有期徒刑並可易科罰金。

太陽花學運期間衍生案件,「4月11日包圍中正一警分局」案,洪崇晏等4人2016年12月被判侮辱公署等罪各拘役30至80日;「3月18日攻占立法院」案,台北地院3月31日一審宣判22人全部無罪;「323攻占行政院」案,一審今天宣判。

323佔領行政院行動,事後行政院提告,台北地檢署共起訴132人,不過去年5月20日政黨輪替、蔡英文上任後,行政院長林全當天就撤回對126人的告訴(侵入建築物、毀損等罪);剩餘21人涉非告訴乃論的公訴罪(如妨害公務),無法撤告,就繼續審理,台北地院審理後在今天下午宣判。21人當中,魏揚、陳廷豪等8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另10人被控涉嫌對員警暴力推擠、拉扯等,被控妨害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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