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妻聲明:不請中國律師,不配合中共法庭政治秀

李凈瑜6月1日發表聲明,表達對中共治下司法的公正性質疑,「此時此刻,我需要的是台灣和文明世界的法律顧問的協助,而不是聘請中國律師。」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6 月 01 日訊】在中國被抓捕近兩個月、被以「顛覆政權罪」起訴的台灣人權倡導者李明哲,他的妻子李凈瑜今天(1日)透過台灣人權促進會發表聲明〈我為什麼不請律師〉。她質疑,人治社會裡的「法庭」,就是一個法西斯的劇場所上演的「政治秀」,有時更像馬戲團。因此,她何必從文明國家觀點,花大錢僱一個律師配合演戲呢?「此時此刻,我需要的是台灣和文明世界的法律顧問的協助,而不是聘請中國律師。」

李凈瑜表示,從李明哲被捕後,「我心裡就做了最壞的打算。不是因為李明哲做了什麼違法的事情,而是因為中國是一個不可預測的人治國家。所以,運氣壞到谷底的我只能緊緊的抱住文明社會的普世人權價值,並作出回應,不隨波逐流。」

李凈瑜:中共司法下請中國律師,無疑將陷李明哲於險境

李凈瑜認為,中共當局刑事起訴李明哲,是以「『顛覆國家政權罪』任意取代早先傳出的《境外NGO境內(活動)管理法》」。而她對中國的法庭「當然毫無信心」,認為中共治下的司法「視聯合國人權公約如無物」,「我如果聘請律師,等同承認其法庭已符合文明國家的程度,並將接受其判決的合法性」,而且也徒勞無功,反而還美化了中國法庭;而此舉無疑是置李明哲於險境,讓他任由中國的「法庭」宰割。

李凈瑜:中共「法庭」非法治,是很多人共同看法

李凈瑜拒絕承認中共治下的現行「法庭」已經法治化。她說,這不只是她個人的判定,也是中國境內和台灣很多人的共同看法。「特別是那些一再教導我、壓迫我『不能高調救夫,必須低調營救』的人士,他們之所以會有這種論調,就是在他們心中,中國根本就是一個不講法治的國家;因為他們估計中國(共黨當局)會把家屬和外界的營救、呼喊,都怪罪並附加到受難的政治犯身上。」

李凈瑜:願親自出庭,為夫「人權辯護」

李凈瑜在聲明最後說,自從李明哲不幸「被失蹤」後,她就堅持人道探視、公開審判,「以家屬身份蒞庭做輔佐人」,即便「上『法庭』也只作人權辯護」。她說,向中國當局要求最起碼的「探視丈夫」的人道要求,當局都不給,她如何相信當局「會依文明社會的法治標準和原則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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