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恐被秘密宣判 民團促政府積極表態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0 月 02 日訊】這個禮拜是中秋節,不過,台灣公民李明哲被中共法院提起公訴,依舊處於被強迫失蹤的狀態,至今已經將近兩百天,明天,就是中國法律規定的兩個月內,必須要宣判的截止日,不過,人權團體質疑,李明哲是否已經被秘密宣判,也要求台灣政府,要積極介入了解。

「釋放李明哲,李明哲無罪。」

拿著一朵玫瑰花,持續聲援台灣公民李明哲,因為他在8月4日,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提起公訴,預計中秋節前後即將被宣判,不過若李明哲被判有罪,此例一開,恐怕台灣兩千三百萬人言論自由,都受影響。

時代力量立委 徐永明:「他被起訴的行為裡面,有很多其實都在台灣發生,這些行為在台灣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也就是所謂,犯罪行為地的法律不處罰者,中國無管轄權。」

民進黨立委 尤美女:「它其實是中共用來恫嚇我們台灣的人民,輸出它對異議人士的壓迫,來控制言論的手段,我們呼籲政府,我們的外交部,我們的陸委會,重申我們台灣跟中國是兩個不同的政治實體,在台灣不成立罪的言論自由,你不能夠在中國隨便的逮捕。」

執政黨立委也對政府部門喊話,學者指出,中共一直以模糊說法,試圖讓台灣公民適用《顛覆國家政權罪》,尤其李明哲被指控犯罪的行為,都落在2012年的四、五年前,這樣模糊及不確定的法律適用,才讓恫嚇效果極大化。

牛津大學法學博士候選人 宋承恩:「將近五年多,四年半之前,正因為這麼模糊,時間這麼遠,他還可以追訴,這才是恫嚇最大的效果,我今天進中國,下個月進香港,會不會被抓,會不會被抓起來問一下,這就是小警總的發生。」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黃怡碧:「當人民的警總從國民黨換成中共的時候,這時候會反過來會對我們來之不易的民主,以及人權的根基,會是非常嚴重的侵蝕。」

自承對政府耐心幾乎用盡,民團質疑,李明哲被抓將近兩百多天,台灣政府除了發公文,究竟還做了什麼?要求政府應向中國交涉,主張管轄權違法,並協助提出上訴,民團也向中國法院喊話懸崖勒馬,要求李明哲無罪釋放,公開宣判保障李明哲的上訴權利。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張芝瑄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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