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標案只認大報 馮光遠:誰是大報?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1 月 12 日訊】政府標案發包,官員審查只認傳統大報,卻沒有評估當前的媒體生態已經不同,針對這些不合理現象,我們專訪前中時副總編輯、資深媒體人馮光遠,他認為,現今能稱的上是大報的媒體,寥寥可數,建議政府官員改變心態,重視審查標準。

資深媒體人 馮光遠:「幾大報這個迷思,是什麼時候來的,是誰可以去決定說誰是大報?」

政府的媒體標案,往往都獨厚所謂的傳統大報,但大報的定義究竟是什麼,每個人的標準不一,資深媒體人也是節目《夜深人未靜》主持人的馮光遠解釋,報紙在早期的時代,必須通過中華民國傳媒稽核認證會等公證機構的鑑定,確認每天報紙的印刷以及發行量,如今報業明顯萎縮,從當前的發行量來看,能稱的上是大報的媒體,寥寥可數。

資深媒體人 馮光遠:「20年之前決定的,一些官僚決定的一些、一些事情,你現在還是要這個,這個相沿成習,把它一直、就是說做下去。」

曾是中時副總編輯的馮光遠說,當前的媒體生態已經不同,政府觀念中的「大報」早已發生變革,如果還在憑著多年前的印象在做事,就是公務員的疏懶,而且可合理懷疑,是不是有利益輸送。

資深媒體人 馮光遠:「如果你藉著不當的方式,你跟公部門又有勾結,對不對、公部門到最後必須要把錢來灌,挹注到你這邊來,那我說對不起,這個東西我們就有話講,因為你動用到了納稅人的錢。」

馮光遠說,所謂的「大報」,應該要有非常清楚的媒體價值,媒體是社會公器,所以絕不能拿來發展私人前途,台灣當前的一些親共媒體,根本無法再稱其為媒體,而只是中共的宣傳品。

資深媒體人 馮光遠:「台灣真的如果要進步,很多這種既定的一些,一些規則的東西,那個一定要一個、一個拿出來檢視,就好像一開始問的,那為什麼要在這幾個報紙登廣告,這一定要拿出來檢視,因為現在已經不成立了。」

馮光遠認為,撇開媒體的政治立場不談,政府如果要把「幾大報」列為媒體採購的評選標準,就應該拿出法條,說明延用20年前的標準理由為何。

資深媒體人 馮光遠:「我們整個的這一個社會結構,整個的科技的這種改變,那早就把這些事情全部扭轉。」

馮光遠說,政府不能把自己的無知當作藉口,應該重新審視目前的認定標準,達到有效傳遞訊息的目的。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輝堯 黃彥菱 黃庭鋒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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