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30版本能納國安?經長盼本會期過關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4 月 19 日訊】醞釀修法超過兩年的《公司法》,今天在立法院開始審查,經濟部長沈榮津首度表態,法人董事條款,維持政院版本,不做刪除;而針對可能有國安疑慮的173條之一,也引發立委討論。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司法修正草案,經濟部長沈榮津,表態法人董事,維持政院版本。

經濟部長 沈榮津:「這個部分,從部裡面的角度來說的話,大概也傾向維持院版,還是保留(法人董事)先不刪除。 」

經濟部希望,公司法本會期順利過關,不過其實連同政院版本在內,總計多達30種修法版本,其中173條之1,放寬過半股東召集臨時股東會,引發立委討論。

經濟部長 沈榮津 VS. 民進黨立委 高志鵬:「現在行政院版是說50%可以召開(臨時股東會),那他們就說,台積電可能被拿走。有很多種聲音哪,甚至還有昨天,還有透過媒體說,還有國安疑慮的。過去我也有發現到,投審會去查出來,外資後面就是另外一種顏色的。 」

有立委建議,173條之1,可保留自行召集權力,但仍須向董事會提出申請,也有委員提案建議,應報請主管機關或聲請法院許可,好落實把關。民進黨立委 林岱樺:「只純粹就過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開,不必透過董事會,我覺得這個改得太過分了。應該是要求董事會召集,而15天內不召集者,方得自行召集啊。」

民進黨立委 江永昌:「你後面還是得經過,主管機關的審查、許可,你才可以自行召集股東大會。」

公司法修法醞釀2年多,聚焦法人董事、股東開會權益、委託書事項,設置公司秘書條款等,成為工商界關注焦點。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嘉韋 沈唯同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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