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發國有養殖地身分證 布袋鎮漁民開心領取

首發國有養殖地身分證 布袋鎮漁民開心領取(立委蔡易餘服務處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7 月 12 日訊】嘉義縣沿海鄉鎮大部分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區,為解決國有土地承租養殖魚塭多年來的放租問題,經地方民代反應後,立委蔡易餘積極與財政部國產署多次協商,今天(12日)終於發出首批三十張國有養殖地租約契約書,現場第一批漁民領取到契約書時,都相當開心!

第一位領取者,由代書替蔡姓漁民領取。(立委蔡易餘服務處提供)
第一位領取者,由代書替蔡姓漁民領取。(立委蔡易餘服務處提供)

立委蔡易餘表示,過去沿海地區設置養殖魚塭,改編國有土地後,因地層下陷導致無法承租使用,漁民沒有任何保障;今天發出的租約契約書如同身分證一樣,漁民只要證明82年7月21日前實際使用漁塭地,經過會勘審核通過,即可拿到這份契約書。對於水權、資材補助優惠、加入漁保和災損補助,養殖戶就有相關保障,呼籲符合相關規定的鄉親,可以到鎮公所辦理。

從事養殖漁業的民眾,申請國有養殖地租約契約書。(立委蔡易餘服務處提供)
從事養殖漁業的民眾,申請國有養殖地租約契約書。(立委蔡易餘服務處提供)

國產署署長曾國基說,國有土地放租後,取得合法租約的養殖漁民,未來在養殖的技術或是投資上,可以繼續加碼,創造更高的經濟產值,也是對國家的一種投資。這次租約是以雜魚計算,不同種類的魚,租約計價不同,每一年每一公頃租約平均價錢不到千元,對漁民來說不會造成太大的負擔,希望先拿到租約的漁民能夠愛護魚塭,愛護國有土地,提升布袋經濟的發展。

布袋鎮長陳鳳梅指出,為了便民服務,相關既有魚塭的使用,也可由毗鄰的養殖鄰居或地方人士,出具證明給公所後,擇日再前往現場會勘,進行審查,若符合規定,將核發證明文件給予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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