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將上路 租賃車業者、駕駛籲暫緩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4 月 11 日訊】《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修正案諮商期只剩兩週,相關平台業者、代僱駕駛今天召開記者會,沉痛呼籲政府延長諮商期,並給予所有業者、關係者共同坐下來公開討論的空間,最終撤銷 103之1這條惡法。

租賃車代顧駕駛相關業者:「聯署支持,撤銷103-1運管新規。」

大聲疾呼口號,因為距離《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的公告期限,只剩下2個星期,新條例中規範租賃車輛不得巡迴攬客,還必須以1小時起跳的「時租」方式計費,直接打擊除了計程車以外的相關業者、代僱駕駛生計。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 李威爾:「你的工作原本是合情、合理、合法,可是政府為了某一些利益團體,它訂了一個法之後,讓你當下馬上沒有工作,請問你能接受嗎?」

台北市小客車租賃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王世璋:「沒辦法再接受政府一意的要補助計程車,來壓榨我們租賃車,我希望政府一定要看到我們租賃車的空間。」

根據條款,代僱駕駛每結束一趟行程,就必須先回到車行才能再接下一趟,對司機而言則非常不符合效益,而對消費者而言,搭10分鐘的車會需要付1小時的車錢外,未來叫車的等待時間可能將會更長。

Uber台灣區總經理 吳罡:「假如你仔細看了一下這個103-1法規,其實它是一個非常不合理的事情,它只是限制了我們所有的機會。」

網路叫車平台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 李威爾:「小黃司機不會好,因為他一樣在路上繞,他一樣每天要開很長的公里數去找客人,只有誰會好?只有那些把牌囤在那邊的車隊會好。」

代僱駕駛自救會發言人李威爾表示,修法不是為了圖利某一群人,讓另一群人犧牲,如果新規通過,月底前一定會上凱道抗議,叫車吧共同創辦人賴群森則是認為,滿街計程車空車攬客,不只效率不好也會造成空汙問題,整體產業規劃,應該重新討論。

叫車吧共同創辦人 賴群森:「我們應該坐下來一起談一談,怎麼樣做一些讓這個社會更進步,我覺得這個才叫產業升級。」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黃庭鋒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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