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六成青少年初嘗檳榔僅小學 家人提供居多

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呼籲,引導青少年遠離成癮物質,應該從青少年的發展階段開始。(賴玟茹/大紀元)

文:NOW健康 馬姍妤(健康傳媒)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針對「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卻發現,青少年首次嚼檳榔是家人提供。

調查也發現,青少年嚼檳榔的原因多為好奇,在嘗試過檳榔的國中生當中,近6成第1次嚼檳榔是在11歲以前,也就是小學階段就接觸檳榔了。國健署癌症防治組長林莉茹表示,如果上癮,勢必危害健康。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署將檳榔列為一級致癌物,而嚼檳榔更是造成國人罹患口腔癌的主因。林莉茹指出,兒童及青少年階段是建立健康行為模式的關鍵時期,當青少年因好奇第1次接受家人或朋友影響嘗試嚼檳榔時,便已埋下健康危害的種子。

國內研究顯示,與未嚼檳榔者相較,有嚼檳榔習慣的人使用非法藥物的比率高達15倍,林莉茹提醒青少年,千萬不要因為好奇而嘗試吃檳榔,而大人更不能因為好玩而讓孩子吃檳榔。

衛福部107年死因統計、國健署105年癌症登記資料均顯示,口腔癌位居國人癌症死亡原因及發生人數第5位,每年約有7名新發生個案,3千多人死於口腔癌,而口腔癌患者中多有嚼檳榔習慣。

國健署「107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發現,國內青少年首次嚼檳榔的主要來源為家人及朋友,在曾經吃過檳榔的國中生中,45.5%第1口檳榔是家人給的,朋友則是30.3%;在高中職部分,則52.1%來自於朋友,29.1%來自家人。

國健署署長王英偉說明,青少年嚼檳的原因多數為好奇,家人及師長應該引導青少年遠離成癮物質,讓孩子了解香菸、檳榔對於健康的危害,以身作則,避免於家庭中使用菸、檳等物質。

國健署從106年起與社福團體合作,透過課後輔導,將菸檳健康危害的知識落實於生活技能教育之中,輔導學童從認識自我開始,學習情緒覺察與抗壓技巧,也練習人際溝通、協商與拒絕菸檳的技巧,以及如何拒絕親友菸檳的邀約。

王英偉呼籲家長與販售業者,應須遵守「兒童少年與權益促進法」,不提供或販售菸、酒、檳榔予18歲以下兒童少年,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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