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罹武漢肺炎卻到舞廳玩樂 法務部下令「嚴辦」

法務部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1 月 26 日訊】一名台商在中國大陸感染武漢肺炎,回高雄後還跑去舞廳玩樂,造成人心惶惶,高雄市衛生局接獲通報後火速重罰30萬元,法務部25日深夜下令「嚴辦」,要追查他是否有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一旦查明罪行屬實,最重可處3年徒刑。

綜合媒體報導,法務部指出,該台商未配合防疫措施,違反應居家自主管理或隔離,恣意出入各場所包括舞廳,致傳染於人,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明知自己已罹患該傳染病的民眾,務必遵守主管機關指示,否則非僅處以行政罰鍰,檢警機亦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務部呼籲,民眾應依衛生主管機關指示做好防疫措施,一起提高警覺,發揮道德勇氣,對於罹患武漢肺炎的個人,協助規勸遵守防疫指示,若發現有違反者,請通報衛生主管機關或檢警機關,共同防範武漢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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