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法草案」 立院臨時會拚三讀通過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7 月 06 日訊】年滿23歲、符合相關條件,就能成為國民法官,參與重大刑案審判。立院臨時會力拚三讀通過的「國民法官法草案」,獲得近8成民意支持,但民間團體仍推崇歐美國家的陪審團制。民進黨立委周春米表示,陪審制下,有罪無罪全由陪審團決定,無法要求陪審團寫判決書,也不會上訴二審來推翻人民判決,並不符合台灣法律基礎。

民間團體:「反對民進黨草率立法,反對蔡總統排除陪審。」

民團持續在立院前靜坐抗議,不滿的就是民進黨推參審制。甚至戳破氣球諷刺司改吹牛皮。司改會主張,歐美國家的陪審團制比較好。

司改會董事長 林永頌:「陪審才是一個比較好的制度。重點是那個評決、那個決定、那個評議,是誰最後決定,如果有職業法官參與,個案有罪無罪的認定,就是參審。」

民進黨推國民法官法,3位職業法官加上6位國民法官一起審判,而陪審團制則是全由人民定下判決,這是最主要的差別。

立法院臨時會繼續協商參審法草案,力拚臨時會三讀過關,民進黨民調顯示,有78.2%的民眾支持,而其實很多人不知道,陪審團制是沒有判決書的。

民進黨立委 周春米:「那在英美國家,主要他們是不成文法的國家。這個陪審制裡面,因為既然全部的事實、有罪無罪是給陪審團來決定的話,那就沒有所謂的判決理由,因為沒有辦法請這些陪審團來寫一個判決書。一審我們既然是賦予人民來審判的權力,那就是做這樣的決定就算數了,不會說我二審再來組陪審團,然後來推翻一審曾經人民做過的決定。」

司法院秘書長 林輝煌:「融合了參審和陪審的精神,這個在日本已經有11年的成功經驗。」

參審制審判的案件,不包括少年刑事案件以及毒品案,以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例如殺人或故意犯罪而死亡兩類重大案件為主。

立院臨時會拚三讀通過,朝野協商從議場內到議場外,力求雙方達成最大共識。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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