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砍新聞自由!港警修例等同實施「媒體登記制」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9 月 22 日訊】香港的新聞自由持續遭到打壓,幾乎蕩然無存。香港警方今天(22)表示,將修改《警察通例》中「傳媒代表」的定義,不再認可由記者協會或攝影記者協會發出的會員證,而是必須由港府審核通過,等於香港政府同意才可以採訪,修訂將在明天生效。對此,香港立法會議員許智峰批評,警方的修例不合理。

香港立法會議員(香港島)許智峰:「由行外人管行內人,將香港變成警察城市。今次修改把兩個傳媒機構證件排除之外,日後警方都可以用此方式,排除其他不喜歡或與他政見立場不一的傳媒組織。」另外,包括香港記者協會、獨立評論人協會等七個傳媒工會發表聯署聲明,批評警方,嚴重影響新聞自由。並表示,過去很多反映警方執法有問題的片段,都是由非傳統媒體拍攝到,質疑警方這次修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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