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冰箱不等於萬用保鮮 藥品存放牢記3不原則

放冰箱不等於萬用保鮮 藥品存放牢記3不原則(Pixabay)

文:王澍清(NOW健康) 

許多長輩因天氣炎熱,室內溫度時常超過30度,習慣將藥品放置冰箱存放,常常在吃藥時才發現藥粒一碰就碎,或是好像發霉的樣子,這些狀況都代表藥品的保存有問題。


國民健康署王英偉署長提醒,冰箱雖然能保鮮但並不是萬能的,大部分藥物都不可以放在冰箱裡,藥品最簡單的存放方法是依據藥品的包裝盒、說明書或藥袋上的指示保存。大多數的藥品容易受到光線、溼氣、溫度等環境因素所影響而變質。國民健康署提醒家中長輩,保存藥物有3不原則:


1.不要存放冰箱:多數藥品只須放在室溫下乾燥、陰涼及避光處保存即可,如果將藥物反覆在冰箱和室溫中來回,藥物反而更會吸附水氣,增加變質風險。因此,除了藥袋或包裝上有註明「需冷藏或請置於2℃至8℃」,其他藥品都不應放冰箱建議存放在常溫的藥品,可放置於通風的櫃子中,如果家中的溫度經常高於30℃,可請藥師協助確認,是否適合將常溫儲存的藥品放入冰箱。


2.不要放在溼熱廚房或窗邊:避光、避溼、避熱是藥品的重要存放原則,若是放在浴室、廚房、窗邊等潮溼、悶熱或陽光直射的地方,可能讓藥品療效打折、甚至變質另夏季密閉的車內溫度可高達50℃以上,切勿將藥品留在車內而某些特別用來救命的藥品,如緩解心絞痛的硝化甘油錠、心血管疾病用藥、抗癲癇用藥、化療口服藥品、胰島素以及荷爾蒙製劑、抗感染藥品等,必須嚴格遵守正確的儲存方式,如果因為放置在高熱下,無法確認是否可以繼續服用時,可以請教藥師或其他醫療專業人員,不可擅自停藥或逕行繼續服用。


3.不要把藥品重新再分裝至別的容器中:服藥後應隨手將藥物放回原袋內封好,不要把藥品重新再分裝至別的容器中,以免發生誤服或服用過期藥品的情形,某些原本盛裝藥物的容器本身的設計就有避光和避熱的效果,分裝後容易使藥物變質。另外藥物用完前也不要把外包裝丟掉,以免用藥錯誤。


每種藥品都有保存期限,國民健康署提醒,關懷家中長輩用藥安全,一定要定期進行藥箱大掃除,檢查藥品使否過期或是變質,藥品切忌與他人分享,並非所有的人都適合同種藥品;身體若出現病痛,還是應該到醫院請醫師診斷,對症下藥。而服用藥品時,應以白開水最安全,盡量不要搭配飲料、牛奶或是茶類,以免影響藥效或是引發副作用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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