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兩黨提「台灣外交檢討法」 國務院有新友台動作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5 月 31 日訊】美國國會兩黨議員上週五(28日)提案「台灣外交檢討法案」,要求國務卿與台灣協商,將「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改名為「台灣代表處」,並要求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的任命,須經過國會參議院同意。另外,中華民國外交部周一(31日)感謝美方,發給駐美外交人員個人免稅卡,發卡單位已從AIT改為國務院。

中華民國外交部發言人 歐江安:「美國政府認為台灣為民主典範,也是美國最密切的安全與經濟夥伴之一,更是全球的一股良善力量。因此,外交部樂見美國國務院在符合《台灣關係法》及台美新版《特權、免稅暨豁免協定》的精神上,進一步深化台美關係。有關美國國務院核發駐處人員個人免稅卡採取新格式,此屬於美國行政作業內部調整,外交部表示尊重,沒有進一步評論。」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成員 王定宇(2021.5.30):「這些都在證明,台美關係已經是準官方關係,台灣美國之間是政府跟政府、國家對國家的互相互動關係。」

美國聯邦眾議員 裴利(2020.12.10):「這個委員會應該考慮立法,指定美國在台協會為美國駐台大使館,並指定台灣經濟文化代表處為台灣駐美大使館。這些外交措施只是表明,我們對台灣堅定不移承諾的一小部分,我們不會被中國共產黨阻礙控制(kept)。我們不允許北京政府,支配我們主權國家的外交政策。這些措施將向世界展現,這個星球上最偉大國家,重視我們與台灣的關係,並鼓勵其他國家和全球組織做一樣的事。」

These diplomatic measures demonstrate just a small fraction of our unwavering commitment to Taiwan, that we will not be kept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And we will not allow the Beijing government to dictate our foreign policy as a sovereign nation. These measures show would show the world the greatest nation on the planet our nation, values the relationship we share with Taiwan and encourages other countries and global organizations to do the same.]

去年12月,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議員裴利就喊話提升台美駐館層級;兩黨議員薛曼與夏波,去年提案「台灣特使法案」要求總統應在參議院建議下任命AIT處長,任命案也須經參議院確認同意,作法更接近大使層級。另外,台灣官員與外交人員無法取得外交簽證,是用「投資者簽證」;在新法案中要求為台灣人員,新增一種簽證類別,鼓勵美台官員建立更緊密的政府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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