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衛士:中共至少有六種強迫失蹤手段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9 月 01 日訊】8月30號是「強迫失蹤受害者國際日」(International Day of the Victims of Enforced Disappearances)。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當天發布報告指出,中共採用的強迫失蹤手段至少有六種,而且受害人數不斷攀升。有受害者及人權律師呼籲,國際社會應該對作惡者採取經濟制裁或限制簽證等實質性措施,來遏制這種惡劣罪行。

「保護衛士」的最新報告,總結出六種中共當局使用的強迫失蹤手段,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RSDL)、留置、被關押在拘留所卻以假名登記,綁架,濫用行政拘留,以及對少數族裔的大規模關押。

雖然難以獲得準確數據,但保護衛士結合中共官方數據分析,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和留置,作?強迫失蹤的兩種主要手段,2019年共有近2萬例受害者,去年接近3萬例,今年可能超過5萬例。

旅美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表示,實際數據應該更多。

旅美中國人權律師吳紹平:「從它這份報告來講,主要來自於最高法院的判決資料庫,像比如說很多可能被留置的,最後以各種名義被釋放了,這一部分它是沒辦法統計進去的。那同樣的,比如說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把人家關六個月,實際上根本就沒有進入司法程序,它也就沒辦法公開的獲取到這些數據。」

報告指出,2018年才成立的中共國家監察委,現在已經成了留置手段的重要實施者。據統計,僅2020年,全中國被監察委確定的採取留置手段的受害者,就有16890人。

而據報告顯示,監視居住可能很快就會超過留置,成為最常用的失?系統,因為警方意識到它是對付「政治目標」的強大工具,使用次數明顯增加。

曾在無錫市城管系統工作過的江蘇維權人士沈愛斌,兩度被監視居住。

江蘇維權人士沈愛斌:「我從2019年1月23號,第二次被妄法判刑出來之後,就是已經經歷了兩次取保候審,兩次監視居住,兩次刑事立案。對於我沒有犯罪事實,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的人來說,它就是濫用公權,赤裸裸的侵犯我的人權。」

原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聯蘇,2001年9月也曾被警察強迫失蹤。他被秘密關押在長春市第一看守所。

原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聯蘇:「我太太就始終也沒有接到任何通知,我家人托關係想見見面也沒行,後來就是一個多月以後,才把線衣線褲給我送過去,給我存了一點錢。那時候好像是他們最瘋狂的時候,他們什麼法律,什麼人權,什麼都不顧了。」

在長春市第一看守所,王聯蘇經受了嚴重的酷刑折磨。當時的他除了眼球會動,其它部位都不會動了。而在眾多被中共強迫失蹤的法輪功學員中,王聯蘇的故事只是一個縮影。

被譽?「中國良心」的人權律師高智晟,是被中共強迫失蹤的最著名案例之一。至今四年過去,高智晟的妻子耿和連自己的丈夫是生是死都無從得知。

吳紹平:「在國內的法律來講的話,它當然不會追究他們那些人的責任。但是換到國際社會上,他們也不需要去承擔任何責任,當然膽子就越來越大了,因此在極權社會裡面,這種事情只會失控。」

吳紹平說,國際社會一直不採取實質性行動,是造成中國人權狀況失控的主要原因之一。他呼籲,各國政府應該團結一致,對中共侵害人權的行為進行制裁,才能讓這些作惡者有所收斂。

沈愛斌:「你們雖然不能幫我沈愛斌糾正冤案,但是這些製造冤案的辦案人員,希望有能力的國家,有能力的組織,能夠採取有效措施,對這些貪腐官員在境外的綠卡、子女在就讀、在工作(進行)制裁,這個是有能力的國家能夠辦到的,只有這樣才能徹底遏制他們作惡的念頭。」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在8月30號當天發表聲明,強烈譴責所有強迫失?事件,並呼籲各國政府停止強迫失?,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新唐人記者 常春 王子琦 李沛靈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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