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院院長蘇嘉全勝訴 一審判國民黨主管賠200萬.登報道歉

蘇嘉全勝訴 一審判國民黨主管賠200萬.登報道歉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9 月 13 日訊】國民黨去年7月記者會,由文傳會正副主委王育敏及黃子哲、革命實踐研究院正副院長羅智強及游淑惠,指控時任總統府祕書長蘇嘉全與國會議員蘇震清 幾乎每年一起去印尼、利用國營事業圖謀私利。蘇嘉全向法院提告,法院13日一審判決蘇勝訴,4人須連帶賠200萬新臺幣,並刊登三大報紙頭版報道歉3天,仍可上訴。國民黨方面4人刑事告訴蘇嘉全「誣告」,近日蘇已獲地檢署不起訴處分。

蘇嘉全13日聲明表示「盼司法還我完整清白」,天理昭彰、正義遲到但不會缺席,「縱使再多的道歉,也沒辦法回復本人所遭受嚴重傷害的清譽,但本人仍然要感謝司法還本人一個公道,讓正義得以彰顯。」

蘇嘉全表示,自己與家人,從去年七月份起遭國民黨方面的誹謗,各種無端指控與影射,彷彿徹底摧毀與抹煞人格。當時向蔡英文請辭總統府祕書長,因為不願見到紛擾影響總統與團隊的執政步調,也希望「以一介平民的身分向惡質的政客們宣戰」,讓卑劣之徒再無藉口污衊本人的清譽。」

根據台北地院判決理由,蘇嘉全並非每年與蘇震清赴印尼、也沒有國營事業人員陪同,法官認為王育敏等人未經合理查證,即以事實陳述方式指稱蘇嘉全赴印尼圖私利,對蘇的指控均非事實,已侵害蘇嘉全的名譽權,且在評論時也未經合理查證,應該賠償及登報道歉。

道歉聲明內容為「聲明人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及黃子哲就於民國109年7月間在國民黨中央黨部記者會中所發表『蘇嘉全與蘇震清透過人力仲介集團之安排,於2017年前往印尼,可能涉及控制國營事業,將政府及駐外館處排除在外以謀取私利,且由國營事業陪同』云云等不實指控,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因而造成蘇嘉全先生名譽上之損害,並公開正式向蘇嘉全先生表達道歉之意。聲明人王育敏羅智強游淑慧黃子哲。」

蘇嘉全13日在聲明強調,判決結果清楚說明,國民黨所提出之外交部電報,內容與事實不符,且外交部也證實該電報內容多為個人臆測,「指涉本人從中牟利並非電報之本意」。

蘇嘉全在民事訴訟一審勝訴,不過,刑事告訴四人誹謗罪,則已由台北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處分,檢方認為,相關的言論屬於對立法院長及立法委員涉及國家公益、可受公平的政治性評論。蘇嘉全對此表示遺憾、已委託律師聲請刑事再議,期盼檢方「還本人完整的清白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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