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撞飛行人 釀高雄一家四口1死3傷慘劇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12 月 27 日訊】高雄河東路上,週日(26日)晚有一家四口,原本要過馬路到愛河畔散步,沒想到卻被一輛高速而來的轎車迎面撞上,造成媽媽當場傷重不治、爸爸及兩個女兒也受到輕重傷,警方事後發現,肇事的黃姓駕駛竟然是酒後上路,酒測值還高達1.24,而且還是酒駕累犯,早就被吊銷駕照,無照上路又酒駕肇事,警方將以「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將他送辦。

附近店家畫面,案發前愛河畔大塞車,黃姓男子駕駛的這輛銀灰色轎車也卡在車陣當中,沒想到兩個路口後,他竟然高速撞上要穿越馬路的一家四口。

被撞的行人倒在斑馬線上,緊急抬上擔架送醫,肇事轎車停在路中央,板金凹陷,擋風玻璃也碎裂成蜘蛛網狀,地上還留著行人的鞋子,肇事的黃姓男子渾身酒氣癱坐在路邊。肇事黃姓駕駛 VS. 現場員警:「我很冷靜啦,我就說我真的會冷,讓我穿外套。」

事後一測,他的酒測值高達1.24,被警方上銬帶回,隔了一夜,酒醒了才知道闖大禍了!因為這一家4口,媽媽傷重不治,剩下3個人也還在醫院治療。當時還有另1名男子坐在副駕駛座,事後到案供稱,兩個人在愛河對岸的鹽埕區咖啡廳外座位區,自己帶酒喝,離開時,黃姓男子搶走鑰匙,堅稱自己能開車,卻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記者 VS. 肇事黃姓駕駛:「酒駕兩次了,還在酒駕開車。」

肇事的37歲黃姓男子在移送偵查隊複訊時,低著頭沒有多說,但這已經不是他第一次酒駕,早已被吊銷駕照,卻又無照酒駕肇事。

高雄市警察局長 黃明昭:「這個黃姓嫌犯在95年跟98年,都有已經酒駕被取締移送法辦的記錄。」

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局長 陳世煌:「黃姓駕駛他自己知道,他酒後可能泥醉還執意要開車,除了以殺人罪,跟公共危險罪來移送以外,我們也會建請檢察官來羈押。」

酒駕撞死人,也讓高雄市長陳其邁動怒,認為應該要從重量刑,警方也朝向以「不確定故意殺人」來送辦,要讓酒駕慣犯付出應有的代價。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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