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保密法嚴控互聯網 各界反彈

【新唐人2010年5月4日訊】近日,中共政府出臺了重新修訂的《保密法》,首次把互聯網納入監管範圍。在新保密法中,互聯網公司被要求向公安部門提供網民數據。各界人士認為,這條律法凸顯了中共加強對互聯網的鉗制,並且為對付異議人士,披上了一層法律外衣。

29號,中共全國人大會議通過了修改後的國家《保密法》。其中28條規定,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路運營商、服務商應當配合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檢察機關對洩密案件進行調查。這條律法遭到各界人士廣泛批評,認為是中共控制言論自由、打壓異議人士的新工具。

據《德國之聲》報導,北京億嘉律師事務所的張凱律師認為,中國對「國家機密」的定義過於含糊,對機密程度的定義和量刑標準也不明確。

前中國海洋報記者、自由網絡作家昝愛宗認為,與公眾生活密切相關的信息不應該屬於保密內容。 他(昝愛宗)向新唐人表示:「地震怎麼保密?疫情怎麼保密?你沒法保密,你政府官員包二奶、腐敗一旦公開也沒法保密。而且這個東西也不應該保密。」

曾被中共當局控以間諜罪,被判處5年徒刑的新加坡海峽時報、首席記者程翔指出,新的《保密法》並沒有堵塞舊法的漏洞。中共一貫做法是,沒有事先標明哪些資料屬於國家機密,事後再定哪些材料是國家機密。

中國著名博客作家周曙光接受新唐人採訪時表示:「如果這個防火長城的審查標準或保密的保密標準能有一個公開的討論,並且公眾能夠影響這些決策的話,那是最好不過了。但目前來看,顯然是沒有這樣的渠道。」

中共新《保密法》也遭到國際人權組織批評。無國界記者組織向美國之音表示,這是中共當局為控制互聯網上的新聞與資訊使用的一項新武器,而洩漏國家機密,早已被中共屢次用來指控對付中國異議人士和自由媒體人士。

周曙光指出,《保密法》對訪民在網上公開案件細節有一個威脅效果,對打擊異議人士有了法律依據。

周曙光:「保密法在取證方面對打擊報復這些原始的報導者,比如說公民報導者或者是事件受害者,對打擊他們是有非常大的幫助,對政府而言有幫助。」

2005年,中國記者師濤因通過香港雅虎郵箱給海外網站發送郵件,被中共政府以"洩露國家機密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雅虎公司向中共公安部門提供用戶個人訊息的行為備受爭議和指責。

雅虎披露有關資料時,中共政府還未有相關規定。新《保密法》通過後,網民隱私更沒有保障。各界人士擔心,利用互聯網發佈消息者,就有可能重蹈「師濤案」,民眾維權更加困難重重。

新唐人記者李靜、陳香雲綜合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