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判決 為定罪江系高官鋪路

【新唐人2010年5月20日訊】前中國首富黃光裕5月18號因內幕交易和行賄等罪,被判處14年徒刑,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黃光裕案是歷史上空前的特大貪腐要案,涉及上千名各級官員,已經查處的至少有5名省部級高官,都是江澤民派系人馬。黃光裕案的判決,為定罪多位江系高官舖平了道路。

前國美電器公司董事局原主席黃光裕案,18號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宣判,當局啟動了級別相當高的安保措施,法院四周警戒森嚴。除個別官方媒體外,其他記者都被拒絕旁聽。

檢察院的起訴書只提及黃光裕行賄456萬多元,給予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而在公訴之前,黃光裕的辯護律師與檢察機關簽署了保密協議,意味著此案涉及高層機密。

《亞洲週刊》援引北京高層消息透露:黃光裕一案規模之大,為中國歷史上空前的。黃光裕多年來花費幾十億人民幣,在中央部門、高級法院及各地方政府,買通了上千名各級官員作為保護傘,其中也牽涉到高級幹部的子女及秘書。

北京大學教授夏業良對自由亞洲電臺說:「主要根源是執政黨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和監督,這些濫用的權力影響到經濟領域中的正常發展。我覺得黃光裕這個案件可能所涉及到的官員不僅僅是甚麼省部級或副部級的官員,應該有更大的背景。」

生於1969年的黃光裕出身貧寒,17歲隨胞兄黃俊欽來到北京,用3萬元的貸款開始做家電經銷。1987年創建國美電器,賺到一些錢後,就向中國銀行北京分行行長及信貸處長等人大肆行賄,陸續套出違規貸款達13億之巨。

這就是黃光裕、黃俊欽兄弟創業初期的「第一桶金」。欠中國銀行13億元貸款一案,黃光裕買通法院判中國銀行追款上訴敗訴。2006年9月,中國銀行北京分行前行長牛忠光因收受黃光裕兄弟賄賂被捕。

調查部門發現:黃光裕兄弟涉嫌騙貸、詐騙、套匯操縱股票、侵佔股東利益、虛假文件、偷稅漏稅及擾亂金融市場等犯罪。另外還買通商務部官員出具有關對他經濟犯罪調查撤銷的假證明。

黃光裕07年在澳門賭博一次就輸了幾十億人民幣現金。根據起訴書,黃光裕07年非法買賣港幣8.22億多元,並通過地下錢莊洗錢到香港還賭債。同年,黃光裕指使他人用82個股票帳戶,購入他控制、並確定要重組的公司股票,獲利3億多元人民幣。

到今天,黃光裕的國美電器專賣店已遍佈中國100多座大中城市,數量達600家左右,成為中國規模第二大的公司。他的鵬潤地產也在全國各地頻頻跑馬圈地,並已在北京開發了多處大型住宅區。

黃光裕2004、05、08年蟬聯胡潤中國百富榜榜首。08年被美國《福布斯》列為中國富豪榜首富,身價達63億美元。黃氏兄弟串通境外黑勢力,在鵬潤大廈設洗錢套匯中心,大規模洗錢及套匯上百億人民幣。從2004年到08年4年時間裏,套現總額達到135億人民幣,成為手頭現金最多的企業家。

黃光裕兄弟還涉嫌黑社會犯罪。無論在國美電器地盤擴張,還是在鵬潤地產拆遷過程中,都大規模地使用了黑社會手段,包括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及「仙人跳」等方式。

黃光裕兄弟還買通各大媒體網站操控輿論。08年11月27號黃光裕被帶走調查的消息公開後,「黃光裕集團」一天內策動9萬條五毛黨帖子,並通過收買的電視臺、主要財經報紙及網絡評論大肆為黃「鳴冤」,甚至發動海外媒體以「政府有系統打擊富豪」等口徑作呼應。

自黃光裕被羈押後,多名江澤民派系高官先後落馬,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廣東省政協主席陳紹基、深圳市長許宗衡、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處長孫海亭、商務部條法司正局級巡視員郭京毅、國家外匯管理局管理檢查司司長許滿剛、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長朱影等。

《中國事務》主編伍凡對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表示:「那麼我們看這些省一級、部一級官員是不是胡錦濤他們要打擊的最終的目標呢?不是的。現在就有人估計下一個類似於北京幫的陳希同,和類似於上海幫的陳良宇的人應該是誰呢?有人估計應該屬於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而周永康背後的後臺老闆也是江澤民。」

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是周永康培養的公安部長接班人,深圳市長許宗衡是江澤民情婦黃麗滿提拔上來的。外界輿論普遍認為,胡溫當局是在借黃光裕案,為整肅多位江派高官舖路,最終目標是要拉周永康下馬、打擊江澤民派系勢力。

新唐人記者李元翰、周天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