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中國“反革命犯”坐牢57年

【新唐人2010年8月17日訊】6月28號,被中共判以“反革命罪”,坐了57年牢的歐樹,從雲南省官渡監獄出獄。他可能是中國坐牢時間最長的“反革命犯”,據說在國外也很罕見。

據《雲南資訊報》報導,1954年,20歲的歐樹因曾加入官方認定的“反動會道門”一貫道,被中共政府以“反革命罪”判刑,從此失去自由。

在做了57年牢後,77歲的歐樹獲釋,他回到了家鄉雲南大理彌渡縣新街鎮。可是家人都不在世了。歐樹八十多歲的姐夫、堂姐等親戚都不願意收留老人。

歐樹的姐夫說:“政府要麽早年放了他,要麽就一直關到老死,現在把他放出來,對大家、對社會都是個累贅。”

官渡監獄的原責任警察王桂春否認,釋放77歲高齡的歐樹是監獄在“甩包袱”,他表示,歐樹的刑期到了,就必然要出獄。

網絡上有批評意見說,當局的做法明顯是在壓榨犯人的勞動力,“服刑的時候給監獄賺錢,老了扔給社會。”

前《世界日報》資深編輯、現僑居海外的75歲張家振先生認爲,歐樹可能是被判無期徒刑,無期徒刑就不能釋放,可以關到死。他向新唐人表示,中共說歐樹刑滿釋放,是在撒謊。

張家振:“爲甚麽現在把他放出來呢?所以這個就值得我們去探討去研究。中共不是刑滿去釋放他,而是一種轉嫁負擔。共産黨現在很會算賬,他的剩餘價值已經被榨光了,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生命隨時可以完結。這種人他已經沒有用了,養起來,就轉嫁到社會,由他的親屬啊,社會啊來贍養他,所以這是一種經濟的轉嫁。

由袁小兵、汪豔霞、周定兵撰寫的“雲南真實版《肖申克的救贖》”,書中描述:1954年11月19號,歐樹入監,被判刑4年。在又一次逃跑被抓後不久,1958年1月,賓川縣法院判他“加刑15年”。

但由於歐樹仍“不認罪服法,堅持反動到底”,並再次逃跑未遂後,1959年6月他接到了無期徒刑的判決書。

1963年和1972年,歐樹兩次被雲南省精神病院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1999年,歐樹作為一名無期徒刑犯已服刑整整40年。這在中國司法史上極為罕見。

中國著名刑法學者陳興良教授指出,無期徒刑的實際執行刑期為12-22年,一般為15年左右。

張家振:“凡是中共要打擊的人或團體,他們認為是最壞的,大肆宣傳,要盡量抹黑,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腳,讓這個人和團體永世不得翻身,這是它們的方式方法。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近兩年,四川、江西等地監獄相繼提前釋放大批老病殘犯。主流意見說,這批犯人由於政策限制滯留監獄,加劇了監獄醫療、警力資源的緊張,應該讓他們在通過人身風險評估後早日回歸社會。

目前,歐樹住進了鎮敬老院。院長戴學義表示,歐樹患有老年癡呆,現在只靠米湯爲食,他擔心歐樹將不久於人世。

新唐人記者李靜、王明宇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