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人大代表禁設辦事處遭反彈

【新唐人2010年8月30日訊】最近,實施了18年的中國人大「代表法」首次修正,規定人大代表不得設“個人工作室”(辦事處)。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劍昌向當地媒體宣佈,他開設5年的人大代表接訪室將從下月起撤銷。中共當局的這個做法被指是對人大代表的權力限制。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五年前,楊劍昌在深圳羅湖區消委會辦公樓內設立的市人大代表接訪室,每個月最後一週的週三爲例行接訪日。到目前爲止,楊劍昌“個人工作室”已受理上訪投訴3000多宗,共接待上訪人員2萬多名,這個接訪室也是目前深圳市唯一的人大代表個人接訪室。

報導說,促使楊劍昌下定撤銷的決心,是因為「代表法」的新規定,他說“爲了不違法,我提前撤銷”。

北京律師滕彪向新唐人表示,規定不能設立“工作室“,是違背民意的。

滕彪:“我覺得人大代表他應該有自己的辦公室,應該更多的與選民聯繫,這樣才能隨時聽取選民的意見,才能做出相應的反應。現在規定不能設立“工作室“,是違背民意的,關鍵害怕人大代表如果更多的聽取民意,更多的和選民聯繫,會影響整個體制和選舉制度。”

湖北前人大代表姚立法也表示,這個新規定是反動的。

姚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這個修改的話,對代表的權力進行限制,我們認為它很反動。這個《代表法》規定人大代表有走訪選民的一項權力,了解民意,走訪選民,這是他的權力。因為他要代表人民來行使這個人大代表的權力,他不走訪選民,不了解民意,怎麽能行使《代表法》賦予他的權力呢?

新規定還建議,人大代表“不脫離各自生産和工作崗位”。據楊劍昌透露,5年來,有60%的上訪案例都得不到解決。追究這個原因,他只是一名由羅湖區選出的市人大代表,經常面臨其他區人大常委會不認賬的無奈,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不配合等等。

姚立法:“根本是要強調人大代表要依法選舉產生,要職業化,不然的話,中國政治民主的問題是很難解決的,甚至是不可能解決的。

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委員吳立民提出建議,希望市民關注人大代表社區聯絡室。他認為,畢竟個人的力量有限,將市民的問題直接反映在社區,解決在社區,能大大提高辦事效率。

對此,網友“鹿逐群雄” 質疑說: 如果社區真有那麽好的辦事效率,楊劍昌的接訪室怎麽還會有那麽多人光顧呢?

楊劍昌表示,即使他撤銷了接訪室,相信找他的市民依然還會有,他還是會接待。

新唐人記者梁欣、李靜、李璐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