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金改貪腐案 扁夫婦被判無罪

【新唐人2010年11月5日訊】臺北地方法院星期五就前總統陳水扁金控改革賄案做出裁決,認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珍、其子女以及相關企業負責人均無罪。

檢控官認為陳水扁家族借台灣金融機構整拼改革之機,向數家大型金融控股公司索賄,去年12月遭到起訴。

臺北法院合議庭認為,憲法未規定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因此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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