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大陸修改《婚姻法》 墮胎自由化

【新唐人2010年11月19日訊】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15號發佈了徵求《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意見稿。有法律工作者認為,這個司法解釋的草案,更搶眼球的地方在於第十條規定,這一條規定打算給予女方單方面,且無條件又不受制約的「墮胎權」,事實上否定了“男性的生育權”,讓女性墮胎成為一種自由化。

這個《婚姻法》徵求意見稿的第十條是這樣規定的: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爲由,請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這也就代表著,女方可以隨便墮胎,在法院的支持下,男方管不著。

法律工作者瀋彬在17號的《南方都市報》提出了對這一法律條款的質疑。他指出,在不少社會,「墮胎權」是司法系統吵破頭、選舉中最易成爲輿論焦點的話題﹔但在中國社會,最高法就這麽一筆帶過了。這種在女性生育自由旗幟下的無限制的墮胎權,是進步的體現嗎?

衆所周知,墮胎在中國是合法的。在大陸從醫,現居住海外的譚醫生表示,中國的「計劃生育」要求城市一胎化,農村生兩胎,中共之所以讓墮胎合法就是爲了使「計劃生育」政策順利進行。

譚醫生:“(做)計劃生育(工作)有很多人的。它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做這個,專門去抓這些懷孕的,在醫院要給她引產。”

雖然「計劃生育」政策是中共對內的基本國策之一,但重視人權的西方社會對此也長期關注。據《德國之聲》報導,美國國會的「蘭託斯人權委員會」曾在去年11月,就中國的獨生子女政策舉行了聽證會,對中共的這個政策進行了強烈的指責和抨擊。

曾出席這次聽證會的非政府組織"女權無疆界"創始人利特爾約翰女士(Reggie Littlejohn)認爲,中共的「計劃生育政策」主要是通過強制墮胎、強制絕育和扼殺嬰兒的方式來得以執行的。

譚醫生也指出,在中共的眼裏,小孩生出來都可以殺掉,更何況在肚子裏,更沒有保障、更沒有人權。

譚醫生:“你知道他們用甚麽樣的辦法,他們要強迫那個醫生,那個孩子生下來之後,是頭先下來的嘛,就掐住那個脖子拉出來,用那個桶打一桶水,滿滿的水,那個桶是有蓋子的,已經生出來的小孩了,掐住脖子,然後不讓他哭,扔進去,然後小孩就死掉,沒有幾分鐘就死掉了。”

除了中共強制墮胎的以外,據統計,中國每年有1300萬例墮胎手術記錄在案,這還不包括求助非正規機構的案例,而1300萬例墮胎數字,幾乎佔了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數量的1/4。

瀋彬說,為甚麼放眼中國四周,肆無忌憚的墮胎、人流廣告滿天飛。因為墮胎在中國不違法,導致全民對於這個問題缺乏必要的思辯和敏感,這凸顯了中國社會對生命權的集體漠視。

他說,這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釋,把墮胎異化成一種無限制的權利,可能是對這種情況的雪上加霜。

新唐人記者李靜、孫寧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