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政府及國會

【新唐人2011年4月10日訊】新聞週刊264期加拿大在2週前宣佈大選,那麼加拿大的民主政治是怎麼運行的,今天,就請我們多倫多的記者為大家介紹一下加拿大的政府和國會。

隨著國會解散、大選啟動,現在的加拿大已經沒有國會議員,不過,哈珀還是國家總理,各內閣部長也仍舊在位。換句話說,在任何時候,加拿大的聯邦政府都存在,只不過在5月2號大選之後,又會產生新一屆國會和新一屆政府。順便說明一點,我們這裡所說的國會相當於美國的眾議院或者是英國的下議院。加拿大的參議院因為是總理任命而非民選,所以像征意義大於實際意義。

記者配音:3月25日,加拿大聯邦第40屆國會以156票對145票通過了對保守黨政府的不信任動議,政府無法在國會繼續行使職能。總理哈珀不得不在第二天,3月26日一早去謁見總督。

[多倫多大學政治學教授 懷斯曼]“哈珀可以提出兩個建議:我想要大選,或者他可以說我失去了國會信任,也許總督可以找別人來做總理。當然哈珀並不想讓位給葉禮庭。所以哈珀請求大選。”

由於憲法規定競選時間不少於36天,而且投票日必須是星期一,因此第41屆聯邦大選日被確定為5月2號。到時候,全國選民將投票選出308位國會議員,由此組成第41屆聯邦國會,得票最多的黨上臺組成政府。

“加拿大與美國非常不同。加拿大所有內閣部長都來自國會,而美國內閣部長不能是國會議員。美國要選總統,但加拿大不選總理,我們選國會議員,佔國會議席最多的政黨,通常它的領袖成為總理。”

一旦新的國會組成,議員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從308位議員中選出一位議長,英文叫做speaker。

“候選人的名字會寫在選票上,除非有人寫信給書記員,說不不我不想當議長,所以通常會有10到12個候選人,選票都是保密的,最後有一個議員被選為議長。”

上屆議長彼得.米利肯就是來自安省金士頓的自由黨議員。議長的職責是使國會裏的程式順利進行,議長本人通常並不投票。

“如果票數持平,議長要投票支持政府。即使政府是保守黨。因為原則是,議長應當投票維持現狀。”

有了議長,議員們可以提出議案,進行辯論和投票。議案通過第二次投票,也就是俗稱的二讀之後,就會被遞交相應的國會委員會審查、修改。最後遞交參議院投票通過之後,由總督簽署正式成為法律。而國會裏的事務則是由總理領導的政府來掌管。

“比如政府有很多議案要通過,包括修改公民拘捕權的議案,也許他們提出二三十個議案,都排在議程表上,這些議案都已提出,政府在每日問答環節後站起來說,現在我們希望辯論這個議案,第二天政府說要辯論那個議案。”

而現任總理哈珀是在2006年1月的大選中,擊敗連續執政13年的自由黨而上臺。但因為保守黨在國會的席位沒有超過半數,也就是沒達到155席,因而組成的是少數黨政府。要想通過議案,必須得到至少一個反對黨的支持。到了2008年,自由黨和新民主黨在魁人黨的支持下組成政治聯盟試圖推翻保守黨政府,哈珀於是請求當時的總督莊美楷解散國會進行選舉。

結果,保守黨在10月大選中繼續勝出,並多贏得19個席位,自由黨則痛失26席,但保守黨仍然沒能擺脫少數黨命運。(用圖表表示各黨席位:保守黨143席,自由黨77席,魁人黨49席,新民主黨37席, 2名獨立國會議員。

[多倫多大學政治學教授 懷斯曼]“如果是少數黨政府,其他黨一起可以挫敗政府。他們上週投不信任案就是如此。所以少數黨政府更易變,更不穩定。正如大家看到的,我們在七年內進行了四次大選。如果是多數黨政府,我們只需每四年舉行一次選舉。”

而少數黨政府最不容易過的一關就是每年的財政預算案。

“如果政府提出的預算案沒通過,政府就下臺,必須舉行選舉,或者組成另外的政府。任何與錢有關的議案,如果政府沒得到多數票,政府就被挫敗。”

正如這一次,保守黨在3月22號公布了預算案,但是立即遭到3個反對黨的反對。當天就可以肯定大選必定會發生。

不過還沒等到國會對預算案進行投票,保守黨政府就因為自由黨提出的不信任動議得到新民主黨及魁人黨的支持而被挫敗,因此被迫舉行大選。不過,哈珀領導保守黨執政5 年,這已經成為加拿大在位時間最長的少數黨政府。不知道這次加拿大人是不是會選出一個 多數黨政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