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8月30日訊】「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第三醫院最近發生一起火災,6名醫護人員丟下還在手術檯上的患者自顧逃生,導致病患死亡的事件,遭到輿論譴責。律師李天天表示,現在中國法律責任規定不詳細,全民缺乏道德感,在這種體制下,譴責老百姓沒有高道德操守,不現實。
8月24號晚上10點多,「上海交大醫學院」附屬第三醫院三樓手術室突然起火,當時一名車禍重傷的患者正在手術臺上施行截肢手術,現場6名醫護人員,倉皇從濃煙中逃出,完全沒有搶救病患的措施。火勢撲滅後,這名病患已經死亡。輿論認為,法律不彰與醫德淪喪導致悲劇不斷髮生。
27號,醫院門口出現了幾個花圈,家屬正在醫院、衛生局、警方面談。院方說,醫護人員最大的錯誤就是無法判斷火勢的發展;而醫護人員則表示,他們是要逃出來求救,這些說法都遭到家屬的質疑。
當地居民吳女士表示,又不是爆炸,起火總是有一個過程,那麼在場的醫護人員哪怕拔了管,抬出來,也來得及搶救。
吳女士:「哪怕有一成、二成生存機率,也要抬出來,總比在裡面悶死合適吧?你哪怕突出著火原因,拔了管抬出來死了,起碼也算是盡力了,問題是這人沒抬出來呀,對不對?我感覺是這樣,這意思夠清楚了吧?」
居民崔博方質疑,醫護人員逃生為甚麼不把病人帶了一起逃生?對於院方的說法,他認為是在推卸責任。
崔博方:「所以他現在說謊他也不臉紅,他也不按照救世主張,醫生的職責也好,國家公務員也好,他都不是這樣做。」
「上海交通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宣傳科科長對《新唐人》表示,消防和公安還在進一步核查當中,結果還沒有出來。
醫院宣傳科科長:「因為這具體情況我也不是當事人,所有當事人正在接受那個警方和消防一些當時情況一些核查,等他們出來後,等他們出來結果之後可能會再跟大家公布的。」
類似的醫療糾紛在中國時有所見,但很少看到醫生受到處罰,這次的案子,會不會也是一樣的結果?
律師李天天指出,立法對事故發生的法律責任規定不詳細,在救治自己不搶救患者的情況下,執業人員該負甚麼樣的法律責任,大家還是比較模糊。
李天天:「因為制度不好,使的人性善的一面就降低了這種道德要求,對自己這種道德約束降低是自然而然的,在這種專制體制下,不可能培養出有極高道德操守的這種老百姓。」
李天天表示,在大眾對當局這種不道德體制的憤怒下,要求個別個體達到高道德,或者是高執業操守,都是不現實的。
新唐人記者代靜、李庭、蕭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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