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0月30日訊】社區廣角鏡(214)加拿大多倫多市的魚翅之爭歷經了4個月,於10月25日終於告一段落;這是繼美國加州以後,另一個海外華人聚居地禁止出售和消費魚翅,違者最高罰10萬加元。
加拿大多倫多市議會今天以38票對4票壓倒性絕大多數通過了禁魚翅的城市附例。
這項附例由市議員John Parker、Glenn De Baeremaeker and 黃惠文提出。
在多倫多市擁有、出售、消費和交易魚翅或魚翅產品都是非法行為,寬限期為半年,這以後如被發現違法第一次將被罰5000元,第二次25000元,第三次10萬元。
投反對票的包括福特市長和他的哥哥道格。
多倫多市长福特:「我不認為市議會有權決定任何一個族裔應當或不應當吃甚麼。」
投票過程,支持和反對方都全程出席。支持方認為,把鯊魚的魚翅割下將活鯊魚扔到海裡,非常不人道。
迄今北美已有加州、安省Brantford、Oakville、密西沙加都陸續通過了魚翅禁令,作為北美第五大城市的多倫多,這次通過禁魚翅附例也會對影響其他城市。
多倫多市議員黃惠文:「我們被全國所注視,多倫多的方向將是加拿大的方向。」
而華商會代表的多倫多華商則認為,吃魚翅是中國人的傳統和權利,魚翅的來源也並非都是非法的捕殺。並且這個附例的懲罰太重。
華商會徵集的6,000個簽名已經提交聯邦,而支持禁令者更徵集了16,000個簽名。
加拿大最大的城市也是華人聚居最集中的城市——多倫多,華人餐館林立,在這裡禁魚翅無疑對華人餐館業者帶來不小的影響,多倫多華商會行政總監趙林绮华表示,他們不排除對市府進行法律起訴的可能,而安省華商餐館會也表示,他們會繼續遊說市議員重新對這個附例投票。
新唐人記者朱峰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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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0 14: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