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訂立《禁蒙面法》 港大律師: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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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0 月 04 日訊】香港反送中運動,警察執法過度暴力,引發市民強烈反彈。週五(4日)下午3點,香港特首引用97年前殖民時期的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大律師質疑,政府做法違憲。

    立法會議員 郭榮鏗:「今日我們看到這個規例,這個肯定是香港邁向極權的一大步,我們見到的就是一個完全違法憲法的作法,她明的說它是一個規例,實在它是一個主題法例,一個主題法例,它不是一個規例,一個主體法例,它用一個訂立的方法,完全繞過立法會。」

    前議員吳靄儀大律師也指出,香港基本法,沒有賦予特首,擅自立法或制定規例的權力,林鄭的舉動是違憲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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