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解反質詢定義 鄭銘謙:人民不配合就處罰不妥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06 月 20 日訊】立法院審查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繼續到立法院備詢。而法務部長鄭銘謙,也被問到反質詢的定義,以及修法的法條如果互相扞格,要怎麼適用?

行政院長 卓榮泰 VS. 民進黨立委 黃捷:「這個是一個選擇題,請問下列何者為反質詢的定義?」

列出藍白立委的意見選項,要行政院長卓榮泰,選出對於官員「反質詢」的定義,只見卓榮泰看了半晌,還是選不出來。

行政院長 卓榮泰 VS. 民進黨立委 黃捷:「抱歉委員,我真的無法定義。無法定義嗎,以上皆非嘛,因為這四種說法之間彼此就是矛盾的,連國民黨自己的陣營裡面,都沒有辦法去統合一個共識說,什麼叫做反質詢。」

法務部長 鄭銘謙 VS. 民進黨立委 王定宇:「反質詢到現在你弄懂了沒?什麼叫反質詢?我不理解這個反質詢的真正的定義。如果你不理解,定義不清楚,這怎麼處罰?對,那這個質詢本來就是不應該處罰的。」

如何定義,連法務部長都不理解。民進黨立委質疑,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整部法案如同拼裝車,連提到立院調查權的兩條修法,適用範圍都互相扞格。

法務部長 鄭銘謙 VS. 民進黨立委 黃捷:「請問一下47跟46條之2,部長,你覺得到底如果到時候這兩條扞格了,到底哪一條要先適用?立法院的調查權的行使,只是一個補充性的一個權利而已,而且必須要根據(司法院釋字)585號解釋,也必須要跟他的立法院的職權有重大關聯者,而不是像這樣恣意的,如果老百姓不配合的話,就恣意的一個處罰,那這部分是我們非常擔心的,這個是會讓,引起社會的一個不安。」

直言可恣意處罰非常不妥,法務部長指出,第47條修法已逾越到監察權,不只可以行政調查,還能針對人民、官員等,若不配合就可裁罰,甚至按次處罰,嚴重侵害且違反權力分立的原則。

新唐人亞太電視 胡宗翰 台灣台北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