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等被判違憲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出爐 藐視國會罪等被判違憲

【新唐人亞太台 2024 年 10 月 25 日訊】新聞開始先來看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44個條文修法,憲法法庭今天(25日)宣判,部份違憲、部份合憲,其中「藐視國會罪」被判違憲、「國會調查權」部分條文、逾越權限的範圍違憲,即日起失效。對此,行政院回應,將配合憲法判決,行使憲法職權。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出爐!憲法法庭週五(25日)宣判,針對「總統國情報告答詢」、「反質詢」、「藐視國會罪」、「國會調查權中有關法人或私人裁罰」、「考試委員、通傳會委員等人事同意權」、「國會調查權」等大法官認為牴觸權力分立、責任政治等原則,宣告違憲。


刑法第141條之1藐視國會罪規定,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司法院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 許宗力:「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違憲,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失其效力。」


司法院大法官 蔡宗珍:「政治責任之追究,為民主問責問題,刑罰手段並非屬追究政治責任之適當手段。本條刑法規定將,政府人員之政治行為與政治責任,立法變易為犯罪行為與刑事責任,此等手段對其立法目的之達成而言,尚非屬適當且必要之手段,不符刑罰最後手段性,違反憲法比例原則之要求,抵觸憲法保障人身自由之意旨。」


另外,針對立院提出行使調查權與調閱權,憲法法庭判決,立院只能要求政府人員出席提供證言,其餘要求政府人員提供資料、物件,及要求人民出席提供證言及資料,都不符合憲法要求。


憲法法庭也指出,立法院邀請總統報告並無違憲,但即問即答規定違憲。


立法院兩大在野黨立委,今年五月主導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總共有44個條文,違憲的爭議法條,即日起立即失效。

新唐人亞太電視 曾奕豪 陳真 姚瀚宇 台灣台北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