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關稅還有甚麼招?盤點五大關稅法律工具

川普關稅還有甚麼招?盤點五大關稅法律工具

【新唐人亞太台 2026 年 02 月 23 日訊】雖然美國最高法院,封殺川普使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對全球課徵對等關稅,川普立刻換軌動用第122條延續全球關稅,後續預計將動用301、232多項關稅法案。

 

 

 

《貿易法》第122條,授權美國總統,在美國發生巨大國際收支赤字時,直接徵收最高15%的關稅,最長為150天,好處是,行政程序最為簡便,不需要經過前期調查。

 

《關稅法》第338條,如果貿易夥伴對美國出口產品存在歧視性行為,總統可以徵收最高50%的關稅,而且沒有期限。不過,要啟動這項條款,還要取決於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的調查。

《貿易法》第301條,如果外國有不公平的貿易行為,這項條款讓總統可以「無上限」的課徵關稅,有效期長達4年,可以展延。不過,啟動這項條款,要先由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進行調查。

《貿易擴展法》第232條,如果特定商品進口,構成國家安全威脅,這項條款讓總統可以課徵「無上限」的關稅,而且效力沒有期限,但需要經過商務部270天到375天的調查。

《關稅法》第201條,當特定進口商品,對美國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時,總統可以課徵「無上限」的關稅,最長可以實施4年,並延長到8年,但需要經過國際貿易委員會調查,才能啟動。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嘉韋 邱春蓉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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