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被控涉林口A7、桃園八德等合宜住宅弊案,一審被判刑4年半,高等法院今天下午4點宣判,判決結果引發關注。原本這個月18號就要宣判,因趙藤雄突然聲請加開辯論庭,改口全部認罪,請求獲減刑及宣告緩刑,由於他觸犯的罪名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法定刑 是3年以下之罪,屬於二審定讞,將須入監。至於在押的同案被告、前營建署長葉世文,已表示不會出庭聆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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