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力霸集團董事長王又曾涉入掏空、詐貸700多億,是台灣史上最大的經濟犯罪,王又曾的8名子女中,有7人都遭判刑確定,另外,王又曾家族長年盤據欠稅大戶名單,財政部表示,已經確定欠稅追索期可長達15年。根據財政部資料,力霸集團旗下分別由王又曾之子王令一,以及王又曾二房陳佩芳擔任負責人,兩家企業合計欠稅4.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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