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運動抗爭,一國兩制的香港,和台灣的對待方式卻差很多,再來看到,3年前太陽花學運期間,洪崇晏等4人,號召群眾4月11日以「路過」方式,在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前喊口號,抗議警方驅離公投盟的集會遊行,法院一審依《集遊法》等罪判洪男4人各拘役30天到80天,洪崇晏上訴認為他們無罪,高院二審認定本案被控侮辱公務員部分,均屬言論自由範圍,今天改判洪男與同案被告陶漢無罪,全案定讞。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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