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藥物以後,皮膚出現紅疹、眼睛產生不適紅腫等症狀,該怎麼辦呢?服藥過後若是發生這些症狀時,就要懷疑自己可能是發生藥物過敏了,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民眾,假如在用藥期間發生疹、破、痛、紅、腫、燒等藥物過敏6大前兆症狀,要立即攜帶正在服用的藥袋或用藥紀錄單回診就醫,讓醫生知道您用了哪些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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