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聞】權力尋租——我想承包公安局

【新唐人2010年7月30日訊】最近,有媒體披露,湖南湘潭縣石潭鎮的城建監察中隊,由鎮政府承包給了私人,承包人一年需上繳經濟任務7.3萬元。而安徽省五河縣委書記徐社新爲官6年間,將所有鄉鎮和縣直重要部門的“官帽”賣了個遍。這種變相的承包,顯示了中國存在的“權力尋租”現象。

權力尋租——我想承包公安局

據《三湘都市報》報導,石潭鎮城管隊隸屬於村鎮建設規劃管理站,政府財政沒有撥款,城管隊每年都要和政府簽“合同” ,完全是自收自支。

在今年的合同——《目標責任狀》上顯示,2010年內,上交鎮的城建站經濟任務7. 3萬元。城建監察中隊人員的工資、福利、辦公經費等一切費用,由監察中隊自行負責。完不成經濟目標任務,將扣除監察中隊的工作保證金,幷追究責任。

分管城建工作的石潭鎮副鎮長曾正芳表示,把城管隊承包給私人是通過鎮人大的許可的。

對此,網友紛紛發帖調侃說道,那裏的縣委書記和縣長承包嗎?我承包兩年就能成千萬富翁了!。還有網友說,我想承包公安局、法院,不知道市長可以承包嗎?。

人民網強國社區署名羅宗華的評論文章說,承包意味著甚麽?就是“一霸天”,就是公權變私權,權力變味,被人變相“承包”。這種權力尋租值得全社會的高度警惕,不然,真會有人向政府叫板:願意傾家蕩産去承包一家公安局、法院……

最近,安徽省五河縣委書記徐社新被曝,他將當地所有重要官職進行出賣謀利。被稱為“官帽售貨郎”的他,只要收了錢,就給人“官帽”。五河縣小到一般幹部、大到縣人大的副主任,沒有他不敢賣的,沒有他賣不成的。

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松堅受賄案,4月份開庭審理。他在擔任明光市市委書記的10年期間瘋狂“賣官”,先後收受132名黨政幹部的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207萬元,其中絕大多數請託,都是爲了個人的職務陞遷和崗位調整。

「權力尋租」概念來源於經濟學中,是一個解釋特定腐敗現象的重要理論。是指握有公權者以權力爲籌碼,把公權力商品化,謀取金錢和物質利益。

“權力尋租”現像在中共體制下,比比皆是。評論作家趙光瑞指出,權力尋租:一養貪官,二積民怨。凡是搞權力尋租的地方,都會出現一批貪官,也必然一點一點地積聚著民怨。

新唐人記者 李靜、王明宇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