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上廁所摔跤死 算“因公犧牲”?

【新唐人2010年8月18日訊】最近,四川一名公務員,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在互聯網上引起巨大爭議,輿論認為,“因公犧牲”已經變成了公務員的“死亡福利”。

據《華西都市報》報導,7月24號,四川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黨政辦工作人員朱繼宏,午休期間在廁所摔倒,引發顱內出血,經搶救無效死亡,被認定為“因公犧牲”。

據江陽區黃艤鎮政府工作人員透露,朱繼宏上廁所前還在網上與女友QQ聊天。

消息一發出,立即引起網友強烈爭議,紛紛質疑:午休期間上廁所摔倒死亡也算『因公犧牲』?與女友聊天也是工作?

針對網絡議論,黃艤鎮政府負責人表示:朱繼宏是在週六加班時間摔倒在衛生間裡,認定為因公犧牲符合相關規定。

網友湯勁松認為:在午休時段這個私人時間,因上廁所而亡這般純私人事務,被認定是“因公犧牲”,其實是“權力自肥”。

博客寫手楊濤也評論說:“因公犧牲”已經成了公務員的最後一項福利。他說:政府機關除了明擺的“陽光福利”外,還有許多“暗地福利”,比如說出國考察、公車消費、公款吃喝、集資建房等等,就連公務員意外死亡了,也給他們安上個“因公犧牲”,享受人生中最後一次福利。

律師郭剛表示,依據相關法規,朱繼宏午休期間在衛生間摔倒死亡,能否認定為因公犧牲,“值得商榷”。

據報導,這類引起爭議的“因公犧牲”事例很多,如:

河南信陽市新縣人口計生委總支書記、主任郭世忠因飲酒過度死亡,被當地政府追認為“因公犧牲”。

浙江一駐京辦主任張文潮喝酒喝死,按“因公犧牲”處理。

深圳市一警長陳錄生赴宴當場醉死,被認定為“因公犧牲”。

杭州臨安清涼峰鎮黨委書記徐新賢和婦聯幹部潘某被發現裸死於私家車內,杭州信息網發佈新聞《優秀共產黨員徐某因公犧牲》。

新唐人記者周玉林、孫寧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