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0年9月24日訊】由杭州市民張建中發起的,64人連署罷免人大代表趙之毅案,在中國引起了關注。發起人張建中因私產被喜得寶集團公司董事長趙之毅佔用多年,他認為趙之毅的行為是知法違法,已經失去作為人大代表的資格。可是,他的申請不但被駁回,還遭到喜得寶公司起訴。
由人民直接發起要求罷免人大代表,這在浙江省乃至全中國都不多見。8月17號,杭州市民張建中向杭州市下城區人大常委會,遞交了一份有64名公民簽名的申請書,要求罷免下城區人大代表趙之毅。雖然被區人大常委會駁回,但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已經成為全國性的新聞事件。
8月19號,杭州市下城區人大常委會作出《關於張建中提出罷免區人大代表趙之毅事宜的答復》,認為綜合64名選民各項理由,張建中提出的罷免不能成立。
因為張建中本人不是趙之毅原選區下城區潮鳴街道選民,而且聯合署名的64人中,其中原選區選民不足50人,而且所提出的罷免理由也不成立。
9月21號,喜得寶公司說,張建中出於個人私利,人為將一起已被二審法院判決認定的普通房產糾紛案,演變為「選民罷免人大代表案」,使得喜得寶公司的形象受到嚴重損害。因此,喜得寶公司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張建中賠償損失。
杭州自由撰稿人昝愛宗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他是以前房子的事,找記者,請了半天也請不來一個記者。但是他通過罷免這種事情,新聞性比較強,時效性也比較強,也有轟動效應。所以他走這條路,反而一下子了把他的事情引起關注。”
暫愛宗說,據張建中介紹,杭州市下城區羊千弄的房產佔地0.76畝,是他祖上房產。1968年,被杭州漂染廠,也就是杭州喜得寶集團公司前身,強行佔用,到現在都沒有歸還給產權人。
去年7月21號,杭州市下城區法院認定,由趙之毅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喜得寶集團,在法院作出證據保全的裁定後,仍然擅自拆除了還存在產權爭議的房屋,妨害了民事訴訟的進行,而處喜得寶1萬元的罰款。
杭州維權人士朱虞夫也向《自由亞洲電臺》表示,張建中這個做法很好。現在是網路時代,有的權力部門一手遮天的日子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新唐人記者 李庭 周平 綜合報導
看下一集
【禁聞】德國詩人中秋遙憶獄中文友
【禁聞論壇】為甚麼紅色中國沒有教育家?
【禁聞】全國大公關 擠癱北京交通
【禁聞】被警察押著去看房的人
【禁聞】中國學術界腐敗嚴重 論文抄襲頻繁
【禁聞】拆遷戶悲歎 中秋何處團圓
【禁聞】渭南書案 文人籲言論新聞自由
【禁聞】30年一孩政策衍生“空巢父母”
【禁聞】中國富豪懼原罪曝光 蓋茨晚宴遇冷
【禁聞】華中科大“清退門”高官老闆在列
【禁言博客】白宮“信訪辦” 只報憂不報喜
【禁聞】美中匯率爭執加劇 貿易戰風險升高
【禁聞】中共下毒截訪民 請客背後有陰謀
【禁聞】“官二代”飈升 藏社會不公
【禁聞】聲援長平 《南都》漫畫家遭處分
【禁聞】逼遷再添新招——子彈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