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院駁回民主黨濫用選舉經費案

【新唐人2010年11月30日訊】泰國憲法法庭11月29日,駁回泰國選舉委員會對民主黨濫用選舉經費的起訴。

由6名法官組成的憲法法院星期一以4對2的表決結果,判定民主黨腐敗指控不成立,理由是泰國選舉委員會起訴的時間已經超過15天的截止期限。

泰國選舉委員會指控民主黨在2005年,對國家補助的2千9百萬泰銖(相當於95萬8千美元)選舉資金使用不當,因此控告民主黨。泰國憲法法院從八月開始審理這起案件。

如果罪名成立,泰國內閣必須重組,包括總理阿披實在內的四十名民主黨幹部將褫奪公權五年。

新唐人記者唐楣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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