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煒臻案焦點聽證 三種方式審判

【新唐人2010年12月11日訊】涉嫌龐氏金融詐騙的唐煒臻案,今天在多倫多舊市政大樓法庭進行了焦點聽證。控辯雙方的律師和法官,以及唐煒臻本人一起商定明年預審的聽證程序。

唐煒臻的律師王海雲說,今天的主要議題是,法官給唐煒臻提出審判他案子的3種可能性。

唐煒臻律師王海雲:“第一種選擇就是安省法院,只有法官審案。其他兩種選擇就是去高等法院。高院的兩種選擇是,只有法官審,或法官和陪審團審。”

目前,王海雲只代理唐煒臻被安省證監會控告違規操作的準刑事指控案。而唐煒臻被多倫多警察局控告金融欺詐罪的刑事案目前還沒有律師正式代理。而原因是唐煒臻沒有錢支付律師費。王海雲說,唐煒臻還在試圖申請法律援助,但她沒有透露進展如何。

另外,今天還商定,唐煒臻在預審時將需要法庭翻譯的服務。

自稱華人巴菲特的唐煒臻涉嫌採取 用新投資人的錢支付老投資人利息的龐氏詐騙手法,涉案資金約6千萬加元,上百名投資人分佈在加拿大、美國及大陸,大部分都血本無歸。

唐煒臻將在1月7號下一次焦點聽證中,告訴法官他選擇哪種方式接受審判。明年2月14號,唐煒臻案將進行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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