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輪功難民勝訴 認證中共迫害

【新唐人2011年3月15日訊】韓國大法院的首例法輪功難民認證判決,公開認證中共仍在大範圍的迫害法輪功。多年來一直為在韓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也表達了對這次大法院認證法輪功難民勝訴判決的意義。

2月24日,韓國大法院做出給予中國人A某法輪功難民地位認證的判決。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因為法輪功難民,或是在現場(中國)受到一定程度迫害,或是到外國藏身,並在當地(外國)進行同樣的活動,因而受到中共政府的注意,所以屬於現場、當地這兩種形式的難民。”

A某在來到韓國以後才開始修煉法輪功,屬於在中國沒受到過迫害的當地難民。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當地體制難民要想獲得難民認證更加困難,所以能得到認證讓我很受鼓舞。”

金律師坦承,韓國平時對法輪功難民進行認證的相應規定過於嚴格,他希望經由這次判決能帶來好轉。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不管怎麼說,大法院開創了適用於一般基準的先例。特別是對法輪功難民,我們希望以後平和的、不再使用更嚴格的標準。”

韓國大法院以法輪功受迫害為理由,給予中國國籍者當地難民地位認證,等於公開承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仍在進行中。

金南俊,法務法人、律師:“我個人認為,在與法輪功學員們相處的過程中,我發現他們比一般人的道德更高尚,生活態度更積極。”

以這次判決為契機,希望那些人在中國能夠不再受到鎮壓,因為這些人進行的都是正常活動,希望他們在我國不再遇到其他困難。

迫害法輪功,被稱為人類歷史上最大的鎮壓人權事件。韓國政府能否更加積極地給予法輪功難民申請者難民認證,以及人道主義保護,其結果引人注目。

新唐人記者李蓮庭韓國首爾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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