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明案被拖延 律師:當局違法

【新唐人2012年3月6日訊】黑龍江省伊春市法輪功學員秦月明去年2月在佳木斯監獄中被折磨致死後,他的妻子王秀青和女兒起訴佳木斯監獄,當地高院予以立案後遲遲不處理,將於今年3月8日到期。代理案件的江天勇律師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黑龍江省高院到期不能結案就是違法。

秦月明被迫害致死後,他的家人奔波於佳木斯和哈爾濱兩地的檢察院、法院、省監獄管理局、人大等部門,要求當局調查死因、追查兇手並依法賠償。

去年9月1日,黑龍江省高等法院受理案件後,法院賠償委員會承諾在三個月內審理此案。江天勇律師和另外一位代理律師也多次前往黑龍江省高院要求審卷和會見法官。

江天勇:“法院主動提出來要屍檢,但是到現在也沒有告訴我們甚麼時候屍檢。即便是現在開始,它很多(法律)程序,包括屍檢,包括閱卷,包括開庭,也很難按照時間完成,所以看來黑龍江省高院已經下定決心要違法似的。”

 

江天勇律師表示根據中共法律規定的結案時限早已過期,延期三個月也要到期,當局根本無意遵守法律。

 

江天勇:“我們知道背後是610操控這個事情,黑龍江省高院立案之後,它居然把案件當事人又抓了兩個,包括秦越明的妻子和他的一個女兒,而且進行勞教。現在表面的合法它也不願意裝了。”

 

江天勇還表示如果到3月8號期限屆滿,黑龍江省高院法律程序上違法,仍不能依法辦事,他們也不會放棄。

 

江天勇:“這個案子我們不可能就這樣算了,我們還將繼續往最高人民法院進行申訴、控告,而且我們會對黑龍江省高院的這種違法進行控告。”

 

秦月明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2002年5月被判刑十年,關押在佳木斯監獄。去年2月21日,佳木斯監獄警察指使多名刑事犯人暴力毆打秦月明等多名拒絕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第六天秦月明就被折磨身亡,年僅47歲。

 

新唐人記者王慧、邵泓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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