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單訂購心臟 西方社會界限在哪?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4月4日訊】德國《時代周報》3月7號刊登文章「下單訂購心臟」。文章說,為了保證一個人的生命延長,另一個人必須按照合同死亡,這聽起來聳人聽聞的事情,就在現代的中國持續發生著,處於權力中心的高官們心知肚明,但老百姓卻被蒙在鼓裏。同時,文章質疑,在血腥利益鏈誘惑下的西方社會,如果不願意沾染血跡,界限到底在哪裡?

「下單訂購心臟」的文中,引用了北京律師韓冰在微博披露的﹕一位死刑犯被迅速處決的內幕。這名死刑犯雖然在幾天前接到高院通知,將覆核深究他的死刑,但卻在醫院被迅速處決了。韓冰說,顯然執刑人等不了那麼久,因為器官有人等著用,而且要在最好的狀況把它掏出來。韓冰還透露,處決前,死刑犯被迫簽下「自願」捐獻器官的一紙合同。

大陸民間法律工作者 李向陽:「有很多人,比如說,被判了刑了,在他們家屬和他本人沒有意願捐獻器官的情況下,很多器官被盜用了。這也是一個非常明確的,大家都知道的事實。在中國,大量器官的移植都是不合法的。應該說都是盜取的,殺人取的。」

在「下單訂購心臟」的文中,還引用了以色利心臟移植患者史提克利玆的例子,來說明中國從事器官移植的醫生,能夠提前「預言捐獻者死亡」。

史提克利玆在以色列長期等待心臟移植,他的親屬在網絡問遍其它國家,都沒有找到可以移植的心臟。但他到中國,住進醫院以後的一個禮拜,中國手術大夫就通知他,隔天就有一顆新心臟。對於來源,醫生僅僅含糊暗示說,22歲的捐獻者死於車禍。

但奇怪的是,醫生怎麼會提前知道,明天有一個22歲的人將死於車禍?而且他的心臟在車禍中毫不受損?還正好和史提克利玆匹配?

美國西奈山醫學院病理專業 王文怡博士:「他提前就知道說,哪一天我可以做手術,就有一顆器官給我。那就是說,知道哪個人在什麼時候死一樣了。所以只有在中國,所謂的或者是用死刑犯,或者是用最近幾年揭露出來的法輪功學員的。他就是把這種人的器官拿出來,作為一個處死的手段了。」

「下單訂購心臟」還指出,西方的醫院和醫生,對中國器官移植中心提供技術支持;西藥廠商出售器官排異反應的藥劑給中國;西方顧問給中共當局提供諮詢,推動移植手術的變革,同時在中國追求市場利益;而且,從西方進口的交通工具,被改裝成移動的執刑場。

時事評論員 邢天行:「那麼所以這些參與的,雖然他不是直接參與活摘了,但是在活摘這麼大一個罪行面前,他們保持緘默,為了利益不吱聲。其實這是對人類良知來講,是一個很遺憾的問題。」

當然,也有西方的醫院和醫生從道德角度出發,拒絕染上鮮血。

澳洲布里斯本(Brisbane)亞歷山大公主醫院(Princess Alexandra Hospital)的主任醫師Stephen Lynch,要求接受培訓的應徵者保證:「凡經過亞歷山大公主醫院培訓出來的醫療技術,不得用於使用死刑犯器官的移植醫療中心」。而史提克利玆的以色利醫生拉維,則推動醫藥保險補償改革。自從相關法令生效以後,再沒有任何以色列人為了移植手術而飛往中國。

新唐人電視 朱智善 尚燕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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