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發通報獎金 鼓勵醫療機構加強通報採檢

指揮中心發通報獎金 鼓勵醫療機構加強通報採檢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5 月 05 日訊】今(5)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近期發生航空公司機師感染及本土感染疫情,為強化基層院所與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分級醫療服務,基層院所將建議採檢對象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依「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及防治發給補助津貼及獎勵要點」及「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發給確診病例通報獎勵金。為落實醫療院所分流就醫及病人適當安置,指揮中心已建立社區採檢院所共165家,民眾若有疑似症狀時,應優先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評估採檢;若至基層院所就醫,經評估符合採檢對象,則請醫療院所於健保署電子轉診平台開立建議採檢對象轉診單,並衛教民眾於24小時內儘速至社區採檢院所就醫。另籲請醫療機構落實詢問患者TOCC,如是否有進出高風險場所或職業之暴露風險、是否曾至公告確診個案之活動足跡等,並加強疑似個案通報採檢,以及早發現可能個案,共同保障國人健康。

 


通報基準說明如下:

民眾前往基層院所(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時,經醫師依其症狀及TOCC問診(如詢問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群聚)等研判為建議採檢對象,開立電子轉診單,安排轉診並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衛生局完成通報資料,經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且檢驗結果為陽性者,發給開立轉診單之基層院所確診病例通報獎勵金,每例新台幣10,000元。

依「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第5條發給醫事人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病例通報獎金,每例新台幣10,000元。另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於接受基層院所建議採檢之轉診個案完成採檢,且檢驗結果為陽性者,並於電子轉診平台回復轉診個案處理情形,發給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協助轉診個案採檢獎勵,每例新台幣5,000元。

前開獎勵對象為主動發現並通報確診個案之醫療院所,排除入境時經由發燒篩檢、症狀評估,或於接受居家檢疫、集中檢疫、居家隔離期間出現症狀,或屬檢疫/隔離專案對象,經指揮中心/衛生單位安排採檢確診;檢疫期滿/出國等需要,自費採檢確診;流感重症陰性個案檢體回溯檢驗等之確診個案。

今(5)日國內新增7例境外移入確定病例,自菲律賓(案1155)、印尼(案1156、案1159至案1161)、日本(案1157)及美國(案1158)入境。

案1155為菲律賓籍20多歲女性移工,今(2021)年4月20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5月3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今日確診,在台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案1156為印尼籍30多歲男性漁工,今年4月20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5月3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今日確診(Ct值31),在台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案1157為日本籍40多歲男性,今年4月28日來台洽公,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時無症狀,至防疫旅館檢疫;5月2日出現喉嚨癢、肌肉痠痛等症狀,隔天由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採檢,今日確診(Ct值21)。已掌握個案接觸者1人,因有適當防護,列自我健康監測。

案1158為本國籍20多歲男性,去(2020)年9月至美國工作,今年3月23日曾在當地確診;個案4月11日返國,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時主動通報曾在美國確診,於機場及集中檢疫所共兩次採檢結果皆為陰性,4月12日移至防疫旅館接續完成居家檢疫;4月26日檢疫期滿返家,因工作需要,5月3日至醫院自費採檢,今日確診(Ct值31;住院後採檢Ct值33,血清抗體IgM及IgG皆為陽性)。已掌握接觸者8人,其中3人列居家隔離,餘5人列自我健康監測。

案1159及案1160為印尼籍20多歲女性及10多歲男性,今年4月21日來台就學,皆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5月4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今日確診(案1159:Ct值33;案1160:Ct值34)。2名個案在台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案1161為印尼籍10多歲男性漁工,今年4月21日來台工作,持有搭機前3日內檢驗陰性報告,入境後至集中檢疫所檢疫,5月4日進行檢疫期滿前採檢,今日確診,在台期間並無症狀,檢疫期間未與他人接觸,故無匡列接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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