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那等11名法輪功學員被庭審 中國維權律師力抗非法壓迫

許那(圖)等11名法輪功學員被庭審,中國維權律師力抗非法壓迫。資料照。(圖/翻攝自大紀元網站)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10 月 22 日訊】2021年10月15日,北京東城區法院對畫家許那等11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許那等11人因為在疫情期間,向《大紀元時報》提供北京疫情限制措施的圖片,在2020年7月遭到逮捕,非法關押至今。法庭當天沒有宣判庭審結果。

庭審當天,當局如臨大敵。目擊者表示,北京市政法委、北京市司法局、檢察院來了很多人,包括東城區檢察院副檢察長等,坐在庭審的樓上「旁聽」。上午是法庭調查階段,法輪功學員被一個個單獨帶進來。他們被迫身穿防護服,戴護目鏡、口罩。外觀上基本認不出誰是誰,只能聽聲音辨認。同時,法院以疫情為藉口,不許家屬旁聽,十一位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友被堵在家中,不許出門。

五位維權律師,在庭審中為法輪功學員作了無罪辯護。在質證階段,一位律師宣讀了《世界人權宣言》第十八條、第十九條。它們保障了人們思想、宗教信仰的自由,以及自由發表意見、傳遞消息等的權利。律師表示,法庭指控法輪功學員向海外媒體《大紀元時報》提供疫情照片的行為,屬於言論自由的範疇,是受憲法保護的。律師們還指出,法輪功學員的煉功、交流心得體會、弘揚傳統文化、探討美術藝術等行為,都受法律保護。

律師辯論階段,法官不停打斷律師,企圖阻止律師的合法辯護。律師指出,此次的庭審在程序上有多處違法,如:不立案就起訴。最初的「罪名」是「尋釁滋事」,後來改成觸犯《刑法》第三百條。按照法律,如果「罪名」變了,就必須重新立案。檢察院如果發現不是原來的罪名,就應該退捕。多位律師也指出,公訴人張莉不懂法律,她在庭審中多次犯下法律上的錯誤。另外,還有不讓律師複製案卷、開庭前沒有送達傳票等程序問題。

北京畫家許那等11人被捕,也受到國際社會的密切關注。8月24日,總部位於紐約的「保護記者委員會」發布聲明,呼籲中共釋放11位中國公民,並譴責中共這種侵犯新聞自由的行為。8月27日,美國國務院也同樣呼籲釋放許那等人。

新唐人亞太電視 李翊弘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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