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導,1名9歲女童左眼失明,主要原因研判,約2年間不斷使用類固醇眼藥水有關。台北地方法院判眼科醫師和診所,需要賠償903萬元;眼科醫生提醒,取得眼睛藥物一定要問清楚成分,如果含有類固醇,若1周內未改善,就一定要回診再次檢查,確認用藥是否恰當,否則恐增加副作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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